大學欲收空調費 學生吐槽“被吹空調”
摘要:就讀于廣州大學大二的小張向報料稱近日該校印發了一份關于收取住宿生中央空調費的通知。該通知顯示以后每學年將統一收取兩個供冷期的中央空調費。記者調查發現部分學子表示不能接受這樣的收費。廣州大學則表示,收取空調費合乎規定并且是經過長期論證的,收費標準也兼顧了公平原則。但有學生提出,不管自己愿不愿意享受空調,學校都要收費,這不合理。
一個學年要交100多元冷氣費
記者了解到,根據《廣州大學關于收取大學城校區住宿生中央空調制冷費的通知》,廣州大學中央空調費采取兩種方式收取。其中2014年第一個供冷期(5月~7月)對非畢業班同學按80元/人的標準收取,對畢業班同學按62元/人收取。以后每學年9月將統一收取兩個供冷期(9月~11月一個供冷期、5月~7月一個供冷期)的中央空調費,非畢業班同學160元/人·學年,畢業班同學124元/人·學年。
據了解,如果今后學生所交冷氣費不超出實際所用,剩余部分可以返還學生,超出部分由學校支付。
學生質疑是雙重收費
對此,廣州大學的部分學子表示不能接受。小張是該校大二的學生,他說,之前從未額外多交過供冷費。“我們在剛進校的時候就拿到過一份《新生住宿須知》(下稱須知),上面明確寫出收費是1000元/學年,我們認為其中包含了一部分的電費以及供冷費。”
小張表示學?,F在要求學生另外再交空調費是不合理的,“我認為,住宿費包含了空調費,現在再次收取空調費,是雙重收費。”
“如果是按照標準收費,那為什么之前卻不收費呢?”該校大三的小陳則對記者表示,“我覺得限時供應冷氣就不要收費,如果要收費,就應該全天候供應并且開關應該交由學生控制。”
學?;貞菏召M完全符合規定
對此,廣州大學解釋,根據市物價局《關于廣州大學學生宿舍供冷費有關問題的函復》(穗價函[2009]336號),明確規定“大學城學生宿舍供冷費為有償使用服務項目,學生自愿使用并繳納相應冷氣費,冷氣費可由供冷企業直接收取,也可委托學校收取”。廣州大學與大學城能源公司協商,確定收費方式為委托廣州大學收取。
廣州大學黨委宣傳部的工作人員說:“學校在供冷期收取中央空調費用是完全符合規定的,收費標準也是經過長期論證的,是兼顧了公平原則的。而且在每年新生入學須知的《新生住宿須知》中也明確標出:中央空調使用‘按大學城能源公司收費標準交費使用’。”該工作人員還表示今年之前的供冷期中央空調費均由學校墊付。
至于收費標準是如何得來的?這份說明則指出,空調收費采取廣州大學大學城宿舍區前兩年人均冷氣費均值,然后對非畢業班同學取九折、對畢業班同學取七折,再取整數分攤到每個入住大學城學生宿舍同學個人的辦法收取空調制冷費用,不足金額由學校財務處予以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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