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措施成綠色建筑推行“不二法門”
2012年,財政部和住建部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快推動我國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15年,新增綠色建筑面積要達到10億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綠色建筑將占新建建筑比重超過30%。然而,中國目前綠色建筑占總建筑比重尚不足1%。
“意見”與現實隔著比較大的鴻溝,綠色建筑在推廣的過程出現了種種問題,亟待解決。
成本問題
按照中國綠色建筑評價標準,達到一星標準,每平方米成本需增加50元,達到二星標準,成本約增加100-200元,達到三星標準,成本則會增加300元左右。
住建部“綠色建筑后評估調研”課題組對全國100個竣工后的綠色建筑進行調研,結果顯示:公建項目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綠色建筑的增量成本分別為每平方米40元、152元、282元,住宅項目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綠色建筑的增量成本分別為每平方米33元、73元、222元。
呈現出成本越高推廣越難的問題,但是從長遠來看,綠色建筑一定是便宜的,盡管建設與購置成本可能比一般建筑高,但是長期運行成本一定是低的,而且還要算生命生活質量改善這筆賬。
積極性問題
同濟大學中英可持續發展研究院副院長龍惟定指出,一些公共建筑,如銀行的大樓,節省能耗產生的價值跟其產值相比,微不足道,因此缺乏推動動力。
對于建材商而言,由于現階段缺乏綠色建材生產的激勵機制,加之受技術、資金所限及造價比較昂貴,因此,建材商生產和推廣綠色建材的積極性不高。
而對于開發商而言,由于綠色建筑造價相對較高,成本回收期較長,利潤空間有限,市場認知度較低,因此,開發商開發綠色建筑的動力不足。
管理者則是被動地去運行管理綠色建筑,積極性并不高。再從經濟角度考慮,綠色建筑的運行成本高于傳統建筑,在低物業費收益的狀態下,不少物業管理機構會把綠色建筑視為一種負擔,以致不時停用一些綠色設施。
機制問題
“綠色建筑的需求不足,這里面有價格因素,也有體制機制沒到位的原因。”住建部科技與產業化發展中心副主任梁俊強如是說。他認為,由于約束性機制沒到位,綠色建筑的需求不足更為明顯。
業內專家認為,目前的綠色建筑實施運行情況并不好,基本上評上設計標識后不再關注綠色建筑運行效果,原因很多,比如甲方銷售完成后,重心轉到其他項目開發商,不會關注后續運營;運營一般交給物業公司,誰來牽頭評定運營效果不知;但是也有很少一些項目,作為示范,很關注運行效果,比如總部大樓,由自己的物業公司進行管理,全面安裝能源監控系統,帶著研究性質進行項目運營。
點評:推廣綠色建筑 還需強制性機制
我國的綠色建筑目前僅有總建筑體量的1%,要實現2020年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過30%目標,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上文中說到的綠色建筑成本問題,當算好這筆賬后,會明白建設綠色建筑應該是個賺錢的買賣;對于利益相關方積極性方面的問題,如何構建好體制機制,能讓利益相關方能摘到綠色建筑結出的“果子”,讓不積極推廣者嘗到不積極帶來的“惡果”,是應好好研究的課題。
那就牽扯到一個機制問題,倘若機制問題處理好了,則成本問題、積極性問題就不會成為問題!正如此,推行強制措施勢在必行!通過強制措施的貫徹執行,戳到利益相關方的“痛處”,才能使之認真的執行!而據住建部官員透漏,強制性措施將不日推行!正如中國建筑節能協會副會長王有為所言,推廣綠色建筑就必須強化激勵與約束,既要運用行政手段,從設計圖紙審查、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環節嚴格把關,不達節能標準的不予開工建設、不予竣工驗收,對超限額用電的公共建筑實行懲罰性電價;又要研究實施財政獎勵,對超過節能標準的低能耗建筑逐步給予財政資金獎勵,切實增強加快發展低能耗建筑的動力與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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